可以這麼說嗎

記憶是一種憂鬱症

原來忘掉一個人
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七八年或十幾年
時間卻什麼也帶不走
因此
或許我也可以斷然說
其實
忘掉一件事情
其實是自欺欺人而已

會害怕嗎
毋寧說是有趣吧
那一條條的腦神經與紅血球
居然可以放入這麼多的訊號
或者說資訊
而且
永遠不會被格式化

很多時候妳以為自己已經忘得差不多了
其實我們只是記得更清楚

所以我們人類必須不停的勞動
萬一有天
神經不對勁
強迫我們一直回憶
那我們就無法正式眼前的人了
那種情形
是一種精神官能症
也就是
瘋子

最近
我一直回憶過去
雙手雙腳也被綑綁了
幻覺與現實
常常教我迷惑

我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也許是因為我比往常快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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